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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你媽知道你在這邊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麼?

文/鄭皓文律師

《臉書搜尋「小律師與老婆大人」並按讚,隨時fallow法律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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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律師,網友告訴我訂金跟定金是不同的東西欸!」

「律師,你跟我講的東西和我上網查的法律規定不一樣欸,你是不是說錯了?」

「律師,臉書上免費法律諮詢的網友跟我說......」

鄭律師身為一個律師,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各種人來問我各式各樣的法律問題,當然鄭律師都會盡量回答他們的問題。

不過,拜近來網路發達之賜,鄭律師發現來問問題的客戶有些已經具備不錯的背景知識,不用從盤古開天跟他講起,跟這種客戶溝通起來是非常愉快的。

同時,鄭律師也發現,有越來越多客戶,會拿網路上找到的東西,或者是網友的建議來質疑律師的答案。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律師也有回答錯的時候,通常被客戶指出錯誤,鄭律師都會馬上改正並道歉。

但,有些時候,客戶拿出來的東西,實在是讓鄭律師嚇得不要不要的啊!

「你怎麼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呢!?」

 

 


 

盡信網路不如無網路

以下鄭律師將跟讀者分享一般民眾容易犯的錯誤:

 

 

一、你用的是臺灣法還是中國法?

 

最近中國的內容農場快速崛起,而且為了騙取點閱率,很多簡體內容會翻譯成繁體,導致很多民眾上網找資料時,看到的其實是「中國說法」,而非臺灣資料。

好比說你想找跟婚姻有關的法律規定,有時候搜尋後跳出來的網站,居然是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及內容。

鄉親啊,臺灣沒有婚姻法、臺灣沒有婚姻法、臺灣沒有婚姻法,很重要所以講三次,臺灣關於婚姻的主要規定,都在民法親屬編裡面,並沒有特別另立專法喔。

而且中國婚姻法跟臺灣民法對於婚姻的規範也差了很多,你如果拿中國婚姻法去問律師,律師只會給你一個黑人問號!

再來說一個常見的搞錯法律情況,就是「訂金」與「定金」到底有沒有差別?

 

在台灣沒有差別!

 

訂金、定金,在臺灣司法界都有人在使用,基本上兩者講的都是同一個東西,只有中國才有針對兩者進行區分(而且也沒有分得很仔細)。

鄭律師曾經聽過客戶信誓旦旦跟我說,定金跟訂金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嚇得鄭律師當場吃手手,以為自己居然錯過了這麼重要的修法。

後來才發現說客戶把中國網站的說法拿來套用在臺灣法上了。

搞錯臺灣法與中國法,現在兩國又還沒統一,拿中國法上法院可是會被法官電的,這真的是非常常見的錯誤,讀者不可不防。

 


 

二、不要隨便相信網路上的說法

 

現在大家碰到法律問題,通常都會先上網google一下,有些時候會在一些網站上,比如說知識+或ptt,看到一些熱心的網友回答的法律問題。

鄭律師不是要攻擊這些熱心的網友,畢竟他們也是一片好意,但問題是,錯誤的法律知識往往會害死人啊。

比如說,常常看到有人在網路上建議別人用刑事訴訟的方式逼他人在民事糾紛上讓步。

這原則上不是不行,我們律師很多時候也會用這樣的方式替自己的當事人增加籌碼。

但提告刑事要看情況,不能隨便亂告欸,胡亂提起刑事訴訟可能會有誣告或不指定犯人誣告的問題,要提告之前還是應該問問律師。

鄭律師就有看過民眾誤信網友的建議,為了找回被朋友借走的車,提起竊盜的刑事告訴,結果被以不指定犯人誣告罪起訴的。

這種結果真的很嚴重,其他什麼因為聽信網友的話,導致時效消滅或導致證據滅失的,都還只是小case而已。

 


 

三、不要隨便相信對方是律師

 

現在網路上很多自稱是律師的,其實根本就只是公司法務或法律系畢業而已,甚至只是看過幾本法律書,就在網路上以律師或法律達人自居。

這種人很多時候都躲在網路上的免費諮詢社團裡面,反正隔一個帳號也沒人知道他的真實身分。

這種人通常只是提供法律意見供參考,但也聽過很多收費幫人撰狀的,如果他們真的寫得出不錯的狀子也就罷了,偏偏很多這類人寫的東西,看起來有頭有尾,實際上只是隨便引用幾句法律用語而已。

鄭律師真的看過保險業務員幫人寫車禍的民事求償相關書狀,那個內容真的是慘不忍睹,本來可以要幾十萬的賠償,被他一搞只要到五萬。

客戶捧著狀子來找鄭律師的時候,鄭律師只能跟他說,你這個該自認的認了,不該自認的也認了,我真的無力回天啊。

其實法務部都有在網路上開放律師資訊公開查詢,讀者碰到自稱律師的,只要去律師查詢系統查詢一下,馬上就可以知道是真是假。

鄭律師聽過有人碰到自稱律師的,說什麼自己很低調,特別要求法務部把自己的資料撤下來blablabla......

 

絕對唬爛!

 

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有律師資格,法務部那邊就一定查得到,查不到的就一定不是律師,就這麼簡單,沒有別的可能。

讀者千萬別輕易上當。

 

 


 

最後,鄭律師相信有很多人只是在網路上善意提供一些法律意見或自己的經驗供別人參考。

但說真的,提供錯誤的法律資訊,你還不如不要提供呢。

難道一個密醫會因為心存善念就可以隨便替人開刀嗎?

開死了誰負責?

讀者也應該建立正確的觀念,該找律師的時候就要找律師,該付費的時候就要付費,不要為了貪小便宜跑去隨便找來路不明的人諮詢,很多時候免費的最貴。

案件出問題沒有人能救你,法律上很多東西錯過就錯過了,是沒辦法補救的。


 

以上內容為現行法律規定,僅供參考,實際上如何處理,仍應諮詢專業律師後,再針對個案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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